請里長當中間人說話
請警察幫忙維持秩序
請專業人士說明漏水位置及原因
並說明因此產生的費用及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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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鄰居避不見面
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,
漏水的住戶「有義務」讓鄰居進門檢修;
倘若鄰居持續不配合,
則可開罰3千元以上,1萬5千元以下罰鍰,
且「可連續開罰」。
此外,無論樓上的住戶是屋主本人,
或是承租的租客,都必須配合漏水檢修事宜,
只要不配合漏水檢修,雙方都可依法開罰,
「屋主與租客相互推託,是沒有用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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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 :
警察作用是保護你跟里長跟水電師傅
天曉得鄰居有沒有申請知覺失調證明書
不過通常看到帶槍的條子
鄰居都會變回正常人
申請部分也可以請里長跟警局那邊處理
你只要跟各方面人士約好時間、地點見面就可以